近日,邻水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引起的故意伤害案,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2020年6月,被告人李某发现妻子出轨的证据后,叫来妻子的情人甘某商谈解决三人感情问题。谈话过程中,李某气愤之下用刀刺伤甘某。被害人甘某经医院治疗、鉴定,其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。案发后,被告人李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。
邻水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一人重伤,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。考虑到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不逃逸、不拒捕、如实供述罪行的自首行为,且认罪认罚,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。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良好行为,且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,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结合邻水县司法局作出的“被告人适宜纳入社区矫正”的调查评估意见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