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近日,邻水法院走进两河镇庙堡村,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邀请村干部及村民50余人旁听庭审,并结合案情进行《民法典》普法宣传,取得良好效果。
据了解,原告王某某,82岁高龄,体弱多病,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。王某某育有一子一女,丈夫去世多年,王某某一直与儿子陈某甲一起生活,女儿陈某乙以家庭负担重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,王某某生活拮据,无奈之下将两子女告上法庭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多次下乡走访了解案情,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办理此案。
庭审期间,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,互不相让,为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,维系家庭和谐稳定,法官并未当庭宣判,而是从修复亲人情感的角度出发,积极进行调解。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原告王某某随被告陈某甲生活,被告陈某乙于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,400元,且王某某今后的医疗费,凭正式票据,由被告陈某甲、陈某乙各负担二分之一。陈某乙当庭支付赡养费5400元,该赡养纠纷圆满调解。
庭审结束后,法官向旁听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,宣讲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知识,为群众答疑解惑、释法明理,获得了在场群众的认可和点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