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邻水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将被执行人蒋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,兑付案款50余万元。
2018年,蒋某及某公司与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经法院判决,蒋某及某公司应支付给佘某煤炭款43万余元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履行义务,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现场调查,也未发现其踪迹,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案件终本之后,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相关线索的查找,后调查到被执行人蒋某有大额收入,却未曾履行法律义务,且存在转移财产行为。法院经调查核实认为,蒋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,并将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公安机关对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,随后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,缴纳执行款50余万元。虽然蒋某已承诺两年内全部履行还款义务,但涉嫌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的犯罪行为,并不会债清案销。